
1.考试程序:①舞蹈学、舞蹈表演、表演(注:为戏剧影视方向培养人才)三个专业实行全程录像,回校后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录像评分(分值为100);②其他专业在外省考点进行现场评分(分值占比为30%)并录像,回校后再根据现场评分成绩按招生计划1:8进行录像评分(分值占比为70%);③各专业均不考视唱练耳。

2.考试内容:音乐学(总分100):(面试、录像)声乐、器乐、钢琴(三门任选一门);音乐表演(总分100):(面试、录像)声乐、器乐、钢琴(三门任选一门);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100):(面试、录像)即兴主持;朗诵;表演(总分100,注:为戏剧影视方向培养人才):(录像)朗诵;才艺展示(限歌舞类);即兴表演;舞蹈学(总分100):(录像)基本功测试、成品舞蹈(不超过3分钟);舞蹈表演(

2.考生须在本人户籍所在省的报名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跨省报名和考试;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为戏剧影视方向培养人才)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所报志愿,按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方向)五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117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33人、博士学位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2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44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音乐学科学术带头人3人,省级骨干教师4人。现有8个系(音乐学系、作曲指挥系、管弦系、钢琴系、声乐系、舞蹈系、播音与主持艺术系、戏剧表演系)、4个部(本科教学部、研究生教学

2.笔试内容及分值:①文艺常识(50分);②命题写作(100分,根据给定材料写文章;诗歌不可);③文化现象评论(50分,针对各类社会文化现象,根据所提供的相关文字素材作书面评论)。招生计划与省份:学院学制专业学费标准拟招生省份招生计划备注音乐学院四年制本科音乐学9600元/年山西、黑龙江、湖南、河南、河北、福建122人其中山西、黑龙江、湖南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专业使用该省统考成绩。音乐表

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及生源所在省份的高招相关规定;

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及生源所在省份的普通高招相关规定;

3、设计学类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3.“学科教学(音乐)”、“音乐(MFA)”两个专业硕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