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1.2015年入学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专业硕士:工程、农业推广、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工商管理、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
1.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1)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2)专业硕士:工程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
第五章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发放600元,每年7月、8月不发。2.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3.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教[2014]180号),全日制研究
第五章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年7月、8月不发。2.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3.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至生源所在地行政部门申请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2015年入学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专业硕士:工程、农业推广、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工商管理、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为3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的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的学习年限为2-5年,学制为2年。学费标准为:1.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2.全日制专业硕士:工程8000元/生·学年,汉语国际教育9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法律、翻译、风景园林、会计、金融、出版、临床医学12000元/生·学年。3.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30000元/生·学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专业硕士:工程、农业、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工商管理、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1.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2.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程、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3.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20000元/生·学年。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1.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2.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程、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3.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20000元/生·学年。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2015年入学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专业硕士:工程、农业推广、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工商管理、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