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学习,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3.具有硕士学位且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4.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5.申请人应有良好的学术研究能力或在教育实践领域取得突出成绩。6.科研要求:在所报考的专业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具体包括:以第一作者(或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申请条件
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4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2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以推荐高校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名单为准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6学生本科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跨专业申请的学生需参加由所在学院中心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每科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基础课考试具体由学院中心通知7申请直博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外语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英语
3.研究生贫困助学金研究生贫困助学金用于资助经济特别困难或个人偶遇不可抗力致贫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特困研究生助学金由学校自筹。每年资助总额按在校生数*5元*10个月计。贫困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硕士研究生的2%左右,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特困研究生助学金一般每年11月评1次,遇特殊情况,机动处理。研究生贫困助学金用于资助经济特别困难或个人偶遇不可抗力致贫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特困研究生助学金由学校自筹。每年资助总额按在校生数*5元*10个月计。贫困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硕士研究生的2%左右,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二等2000
3.研究生贫困助学金研究生贫困助学金用于资助经济特别困难或个人偶遇不可抗力致贫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特困研究生助学金由学校自筹。每年资助总额按在校生数×5元×10个月计。贫困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硕士研究生的2%左右,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三等1000元/生。贫困研究生助学金一般每年11月评1次,遇特殊情况,机动处理。研究生贫困助学金用于资助经济特别困难或个人偶遇不可抗力致贫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特困研究生助学金由学校自筹。每年资助总额按在校生数×5元×10个月计。贫困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硕士研究生的2%左右,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
三.评定程序1.5月25日前,研究生向辅导员提交《辽宁师范大学贫困研究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自行下载打印),并附相关证明。各学院(中心)要成立由党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和学生代表等不少于5人的评选小组对所有申请者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综合评定受助学生和受助金额。6月6日将获批者的申请表以学院(中心)为单位统一报研究生工作部。2.学校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将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二.名额分配助学金金额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硕士研究生的1%。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其中一等助学金占全部受助研究生的30%,二等占30%,三等占40%。因学生困难程度相近无法区分的情况下,受助学生数和金额可做适当调整,但发放的补助总金额不能超过本单位定额。
四、其他1.各单位需要制定评选细则;2.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贫困助学金受助名单可不进行公示。各单位要对受资助的研究生实行持续监督,如发现受助者所报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日常生活存在奢侈挥霍等行为,研究生院将终止或追回发放其助学金,并取消其以后本项助学金的申请资格。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2018年5月16日
一.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勤奋学习,积极向上;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规、违纪记录或处分已经解除;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酗酒、沉迷于网络游戏及有其它不良嗜好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经济上受突发事件影响严重的研究生;6.定向生、委培生以及休学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能申请本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