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依据转发《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22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2.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3.初试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名单、办法等及其它具体事宜预计于2022年3月份在我校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公布。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不加试。
3.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5.如遇疫情等突发状况,学校可能调整复试的考核形式,具体见复试前学校公布的2022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招生章程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学校依据转发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答案来源于2022年辽宁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我校依据转发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辽宁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我校依据转发《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