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排名 |
---|---|---|---|---|---|---|
浙江 | 俄语 | 综合 | 平行录取二段 | 普通类 | 556 | 88305 |
法学 | 554 | 90427 | ||||
商务英语 | 552 | 92541 | ||||
日语 | 551 | 93653 | ||||
广播电视学 | 548 | 96962 | ||||
金融数学 | 548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47 | 98072 | ||||
秘书学 | 546 | 99147 | ||||
文化产业管理 | 546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546 | |||||
应用化学 | 545 | 100206 | ||||
经济学 | 545 | |||||
市场营销 | 545 |
(一)文史、理工类专业1.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调剂且有尚未完生计划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2.特殊省份录取原则:浙江省按照该省规定予以录取;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内蒙古自治区采取“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份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黑龙江音乐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采取“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择优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2.黑龙江美术类和省外艺术类专业的
报名方式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报名地点:学工楼204室综合楼1410室
修读说明:我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生辅修跨学科门类专业,完学计划规定全部学分发给双学位证书、完学计划规定学分达80%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学生辅修与主修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专业,完学计划规定学分达80%发给辅修专业证书,例如:化学和物理学均属于理学学科门类,化学专业学生辅修物理学只能获得一个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4)考生对图像采集后打印出的报名信息表进行核对、签字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按照教育部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否则报名无效。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上旬(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黑龙江省考生请查看黑龙江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网报公告,按公告指定区域受理范围选择报名点。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黑龙江省考生请查看黑龙江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网报公告,按公告指定区域受理范围选择报名点。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地省
招生专业:全校共开设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经济学、历史学、文化产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英语、翻译、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14个专业。
2021年牡丹江师范学院各专业学费:1.俄语专业学费:40002.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45003.制药工程专业学费:45004.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45005.化学(师范类)专业学费:25006.化学(师范)(2500元
八、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24牡丹江师范学院简介牡丹江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历经东北农学院嫩江分院(1958年—1964年)、北安师范专科学校(1964年—1965年)、宁安师范专科学校(1965年—1970年)和牡丹江师范学院(1970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5年9月,学校迁入牡丹江市,结束了近40年农村办学的历史。经过近六十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省属本科院校,是黑龙江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之一。2001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