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面试小组的职责为:1.填写《南昌航空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表》,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2.面试结束后将《南昌航空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表》封存信封,骑缝签名,与《南昌航空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面试现场记录一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为:1.根据本办法制订符合学院学科特点和实际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录取原则,统一制订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并组织实施。2.制定本学院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二级用户权限下,发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调剂缺额、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汇总并统计调剂考生信息报研究生院。3.组织复试考生报到,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4.组织遴选本单位各学科领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分别成立若干个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面试小组,其中组长1人
第六条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复试的具体组织工作,主要职责为:1.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明确复试工作保密、纪律等要求和规定。2.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核算并下发本年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3.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4.公布全校各学科专业(领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5.组织命制和管理复试专业课笔试试题,组织专业课考试、考务及阅卷等工作。6.在校纪检监察室监督下,统计、汇总、复核、计算全校复试考生综合成绩,并反馈至各学院。7.提出全校各学科专业(领域)拟录
2022年华东交通大学公告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完善对复试全过程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和考场巡视。各学院纪检委员要全程参与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对面试现场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和公示。
第十七条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第二十一条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24小时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实名复议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校纪检监察室,对考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更正。不受理各种匿名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