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在初试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深度考查,对于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学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
第二十一条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24小时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实名复议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校纪检监察室,对考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更正。不受理各种匿名复议申请。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报到时提交)1.考生初试准考证;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大小);
二、时间及项目安排时间项目备注3月28日上午7:00-8:00空腹抽血8:00-12:001.身高2.体重3.视力4.血压5.五官6.内科7.外科8.胸透体检项目可交叉进行附件2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说明
第八条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面试小组的职责为:1.填写《南昌航空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表》,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2.面试结束后将《南昌航空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表》封存信封,骑缝签名,与《南昌航空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面试现场记录一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为:1.根据本办法制订符合学院学科特点和实际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录取原则,统一制订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并组织实施。2.制定本学院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二级用户权限下,发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调剂缺额、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汇总并统计调剂考生信息报研究生院。3.组织复试考生报到,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4.组织遴选本单位各学科领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分别成立若干个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面试小组,其中组长1人
第六条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复试的具体组织工作,主要职责为:1.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明确复试工作保密、纪律等要求和规定。2.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核算并下发本年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3.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4.公布全校各学科专业(领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5.组织命制和管理复试专业课笔试试题,组织专业课考试、考务及阅卷等工作。6.在校纪检监察室监督下,统计、汇总、复核、计算全校复试考生综合成绩,并反馈至各学院。7.提出全校各学科专业(领域)拟录
一、确定复试名单(一)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一区对应学科门类要求的考生,即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另发纸质复试通知书;(二)我校接收并发出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三)我校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时进行,考生如未能按时参加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四)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总分200分,管理类联考专业总分120分。符合该专项计划报考要求且达到此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报考时填报了该计划及未填报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的考生优先。
一、确定复试名单(一)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A类对应学科门类要求的考生,即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另发纸质复试通知书;(二)我校接收并发出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三)我校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时进行,考生如未能按时参加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四)我校“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公共管理专业分数线为总分105分,其他专业分数线为总分200分。达到此分数要求的该专项计划考生可申请调剂。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的考生优先通知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