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此项,应届硕士生在博士入学前补交)。(10)《个人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5,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另外:
10、同等学力考生另请提交以下材料:①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②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③硕士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单一份;④有关科研项目或成果复印件一份。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工作实施细则普通招考类别
3、普通招考方式考生请直接登录网址:http://yz..cn/login/bszscx/login.jsp,查询各科目成绩。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复试期间,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网上报名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者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2015年3月23日-24日复试期间,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2.请考生在博士网报过程中根据报考院系正确选择所属考试方式。2018年实施“申请-考核制”方式的院系: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育研究院、国际关系研究院、信息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艺术研究院、数学系、物理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院、模式动物研究所、软件学院、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系、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医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8年实施普通招考方式的院系有:商学院、法学院。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5、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6、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此外,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选拔评价的依据。报考商学院考生,请将材料寄交至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安中楼11楼,南京大学商学院学工办,胡老师(025-83621926),邮编:210093。为保证有效寄送至院系办公室,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报考法学院考生,请将材料寄交至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法学院逸夫科学管理楼810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25-8359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