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体检及有关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3月15日:发布博士生入学考试(普通招考)初试成绩。3月16日:公布学校复试分数线(普通招考)。3月16-17日:考生提交核分申请。3月18日:复核成绩。3月26日前:院系完成复试工作并公布相关信息。4月:公示拟录取名单,调档,体检。5月底: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调档政审工作6月:发送录取通知书。请考生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院系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院系网站上公布的新信息为准。附件1:关于南京大学开展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doc附件2:南京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核查须知.doc南

3.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2)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3)“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4)高校思政工作骨干攻读博士学位招生计划。

7、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类型学科学制学费标准(元/年)学术型(全日制)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3年8000专业学位(全日制)工程硕士3年8000翻译2年8000艺术3年12000会计2年12000公共管理(MPA)3年15000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工程硕士3年9000公共管理(MPA)3年15000

3、复试及录取方案可参考我校2012年有关规定,2013年复试及录取方案将在初试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发布。

2022年南京艺术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第二阶段(复试和只有1次性考试)专业考试舞蹈编导专业及音乐类专业视唱科目考试须知考试时间安排及有关规定

2022年南京艺术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第二阶段(复试和只有一次性考试)专业考试舞蹈编导专业及音乐类专业视唱科目考试须知考试时间安排及有关规定

2.体检及有关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休学,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休学一年;休学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5分之内(含5分,下同)者,必须本人曾获得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单独获得或排名第一,下同),或发表一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主持厅局级的科研项目(第一主持,下同)。

一、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2018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由基准规模、增量和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三部分构成。1.招生基准规模参照上一年度基数,以及学科研究水平与经费、培养力量、培养平台、培养质量、培养成果、生源数量与质量等博士研究生培养条件,2018年院系博士生招生基准规模已在博士生招生目录公布。2.增量安排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编报201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司〔2017〕295号)以及《关于填报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增量细化表的通知》(教发司【2018】20号)的要求,我校2018年博士生计划增量分配原则如下:(1)优先保障国家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