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南审(不含金审)应届生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由考生本人于6月11–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凭身份证、学生证到研招办(浦口校区敏行楼508)领取,他人不得代领。

六、录取所有报考人员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非定向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没有提交确认信息的考生,以原考生通讯地址邮寄。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核对修改地址信息,逾期不予办理。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下发正式录取库后发放,请考生耐心等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5月14日

1.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说明:选择省市县(区)名称和输入详细地址两步骤完成;

2.无需修改地址的考生,请重新选择、提交确认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为宜;

1、考生可登录http://gsmis..cn/ksxt2018/login.aspx查看录取状态及EMS单号;

5、非全日制定向培养考生请将“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由各学院寄发)尽快返还录取学院,学院收到协议后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3、本校直博考生录取通知书已转至录取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录取学院一般通过年级辅导员发至各班同学,请考生主动向录取学院查询。附件:已邮寄考生EMS单号查询.xls

1、考生可6月17日起凭EMS单号查询录取通知书寄发情况。查询时请先登录www..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输入EMS单号及验证码,点击查询后系统即可反馈通知书投寄路线及各投寄点收寄情况;

2、档案(应届生除外)或定向协议未到我校研招办将暂不发放录取通知书,请尽快按要求调档或返还定向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