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复试工作1.划定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考生实际情况,按照复试名额与录取名额比例不大于1.2:1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不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2.GCT单科成绩及无学位总分要求:所有考生GCT单科不得低于20分;无学位考生划定的低复试分数线(总分)应大于或等于有学位考生划定的低分数线10分。3.资格审查: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在面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在报名网站http://www.上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方可面试。面试时须核验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此

五.录取工作1.各学院按相应学院的录取指标,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2.其中无学位考生录取比例不得大于10%。

五、录取工作1.第一志愿考生录取(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2)各学院将录取指标分配到各学科,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给出总成绩,按相应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全日制调剂考生录取(1)复试后同一专业考生排队录取。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确定拟录取后排序录取。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后仍有缺额的专业可在相近专业调剂录取,由学院确定调剂录取规则,规则需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2)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要求与第一志

四、复试工作1.参加专业课考试分数线:(1)学校复试分数线按GCT总成绩≥180分且单科成绩≥20分划定。(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划定学院复试分数线。2.调剂:本次招生工作不接收调剂考生。3.资格审查: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在面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在报名网站http://www.上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方可面试。面试时须核验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学历、学位异常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附件1)。

1.各学院报送复试工作细则各学院应于3月19日前将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报送研招办。研招办审核后统一在学校研招办网上公布,学院随后在本院网站公布,内容应与学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内容保持一致。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的内容按照研招办统一模板要求。

2.各阶段工作时间表时间内容招生类型3月19日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考生3月19日学院报复试细则及复试名单至学校研招办3月20日上午前学院公布复试细则及复试名单3月22-23日复试考生根据学院安排到学院报到及复试考生资格审查3月24日上午7:55-8:40学校统一组织英语听力水平测试3月24日上午9:00-11:00学校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3月26日前各学院完成面试3月28日前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成绩3月29号前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12日前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非全日制调剂各学院完成复试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注:接收优

四、复试工作1.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学院招生指标确定本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或领域划定,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的专业按同一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或领域招生规模的120%,招生规模中不含推免生、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接收校外调剂考生人数,专业学位招生规模中应包含本领域非全日制拟招生人数。生源充足的招生学院,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单独考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确定。我校各学科(领域)不进行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我校各学院将于3月19日-3月20日公布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含复试分数线及统考招生计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各学院公布细则后,考生即可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smis..cn/ksxt/login.aspx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