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工作流程1.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需包含分管研究生培养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制定详细的推免生遴选办法,并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和推免生遴选办法报研究生院核查备案。遴选办法的制定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2.动员和公告。各学院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构成、推荐名额、推免生遴选办法等。3.

3、9月29日~10月25日,我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研究生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后,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纪监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实施。2.各学院应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7.10月3日前,各学科专业组织完成复试工作。另外,10月3日-10月15日,各院系分批次组织完成外校推免生复试工作。在复试前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方可参加复试。待录取阶段:

2021年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推免工作组织

一、推免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4〕5号文中提出的“要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相关工作要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为加强我校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学校成立校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监督全校的推荐遴选工作,审议、确定推免生名单。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研究生院。各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以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以及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为组员的学院

一、组织工作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的相关工作。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组织工作

一、组织工作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的相关工作。

一、组织工作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