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 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罚规定从严查处。
领导及监督机制(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厚生计划”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厚生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七领导及监督机制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三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四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
七组织领导及监督机制一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工作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外语类保送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
2020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综合素质考试及职业适应能力面试办法领导与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1、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2、中学须对报考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高校初审合格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3、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
监督机制1.我校在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考核工作。学校考核面试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
监督机制1.我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2.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或盖公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学生中学阶段成绩排名、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
七领导及监督机制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三考生就读中学或原毕业中学须对所有申请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信息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省级表彰等等进行审核并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中学应依据考生的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反映考生在高中阶段各方面情况积极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
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领导及监督机制
领导及监督机制(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