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其他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本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其他

其他本实施方案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发布为准,并由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3月31日发布:招生办 |

(5)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

其他事项1.考生应在候考、考试及考试结束期间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官和考场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考场工作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2.面试结果将通过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http://zs..cn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njmuzs3.我们尽力做好考生与家长

其他注意事项6月8日前将在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考生面试报到注意事项》,届时会详细介绍报到及面试相关内容,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合格名单公示.pdf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8年5月4日

其他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纪委监察处联系方式:025-58139070,jiwei@.cn。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其他1.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事宜;2.本简章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竞赛类项目表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主办方五项学科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普委会中国化学奥林匹克中国化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科技类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

2.未在列表内的其他重要竞赛项目由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审查认定。附件2: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科类专业名称专业名称文科法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日语文科计划招生约60人理科林学测绘工程园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工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工程园林机械类风景园林测控技术与仪器信息与计算科学木材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工业设计(

其他(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