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80名。
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招生专业、计划
三招生专业计划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2021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本年度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考生须选择一个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综评专业组进行报名招生专业名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招生计划专刊为准综评专业组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要求专业名称计划数综评专业组1历史不限历史学类历史学师范非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10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6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德语日语朝鲜语意大利语7英语金陵女子学院3小学教育师范5学前教育师范3古典文献学3社会学4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5劳动与社会保障3旅游管理3工商管理
招生专业与计划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招生计划临床医学5+3医理科30口腔医学5+3医理科2临床医学(儿科医学)5+3医理科6临床医学5理科不多于35口腔医学5理科不多于4儿科学5理科不多于10临床医学(精神医学)5理科不多于5注:考生也可选择报考我校2018年在江苏本一批次招生的其他理科专业,具体专业名录见网上报名系统。
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文理科比例1:3)。
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约300人(以终核定计划为准)。
招生对象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名称计划数专业名称计划数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古典文献学)3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3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意大利语)3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意大利语)3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2金融数学3社会学2统计学2行政管理2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招生计划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00人,其中文科计划不超过50人,理科计划不超过25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
招生计划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80名。
(二)考生进档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480)*50+两门选测科目折算分+(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注:两门选测科目每门折算分为:A+等级10分,A等级6分,B+等级4分,等级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