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青岛大学2018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六录取原则及计划调整原则一学校2021年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分数划定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在录取过程中因报考生源不足未满额的专业及时将其招生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未完成的执行计划转入我校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直至录取满额对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又不服从调剂或不符合专业特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三退役军人类各招生专业单列招生计划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单独划定低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院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一录取控制线1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和综合评价招生普通类专业分别按照招生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2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和综合评价招生校企合作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二录取原则1在录取考生专业时对于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学院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录取考生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2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从服从专
六录取原则及计划调整原则一学校2021年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分数划定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在录取过程中因报考生源不足未满额的专业及时将其招生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未完成的执行计划转入我校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直至录取满额对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又不服从调剂或不符合专业特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三退役军人类各招生专业单列招生计划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单独划定低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1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等情况分别划定综合能力测试低录取资格线和总成绩低录取资格线低于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2对于达到综合能力测试和总成绩低录取资格线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若总成绩分数相同报考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次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确定名次报考综合评价的考生依次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职业潜质测试成绩确定名次3对于达到综合能力测试和总成绩低录
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1在录取考生专业时对于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学院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录取考生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2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调剂后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3对于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他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报考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面试未参加专业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5校企合作类中外合作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其中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只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院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一录取控制线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普通类专业分别按照招生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2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校企合作类中外合作类招生专业分别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3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招生专业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1达到低控制线上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录取考生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2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在同一专业类别中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所报专业类别
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1达到低控制线上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录取考生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2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在同一专业类别中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所报专业类别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调剂后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3对于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他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报考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面试未参加专业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5校企合作类中外合作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其中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只录取第
(二)录取原则综合评价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组,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搭配专业(创新实验班)。若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文化总分位次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青岛大学2018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