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到我院报到时须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及计划(学制:两年)试点专业招生计划对口中职学校中职学校对应专业及代码护理(620201)50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护理(100100)说明:1.学费是641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2.由于用人单位要求,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5月25日
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需将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中职学校。下列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严格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复印件上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学校公章确认)。(一)2018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考资格审查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在线打印,毕业学校根据审查表各项要求对报考资料进行审查及盖章);(二)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必须填写由广东省招办统一编制的14位中考考
第十九条考试大纲(详细内容请登录我院招生网):考试内容的基本原则是:重基础、重技能、重实用。
第二十九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督部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杨老师监督电话:0763-传真:0763-电子邮箱:qzyjjs@.cn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具备的其他条件:2016年中职学段入学时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考生中职学段所读专业必须与中职录取名册专业一致;考生须在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一)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二)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三)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
录取审核备案招生工作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试点高职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
录取审核备案招生工作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试点高职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
第二十二条录取审核备案招生工作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试点高职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
第二十二条录取审核备案招生工作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到我院报到时须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