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院全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2958
第五条学院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邮政编码:51151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邮政编码:511510咨询电话:0763-、传真:0763-招生咨询QQ群:电子邮箱:qyzyzhaoban@学院网址:http://www..cn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2018年2月12日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具备的其他条件:2016年中职学段入学时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考生中职学段所读专业必须与中职录取名册专业一致;考生须在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一)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二)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三)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

(三)确认报名。到就读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报名信息。需补报名的考生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2月25日至2月28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办理补报名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招生计划类别招生专业学制计划数考核方式学费标准(元/学年)备注面向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会计3年60学考+网测5250 物流管理3年60学考+网测5250 电子商务技术3年40学考+网测6410 家政服务与管理3年80学考+校测5250 面向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电子信息工程技术2年26笔试+实操(面试)6410 机电一体化技术2年43笔试+实操(面试)6410 计算机网络技术2年60笔试+实操(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高〔2012〕1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5号)精神,并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4〕7号)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合作单位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号)并结合学院与合作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高〔2012〕1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7号)精神,并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