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文化成绩认定:学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批次及专业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
⑵专业成绩认定:考生所在地教育考试院有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的,认定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考生所在地没有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的,原则上我校组织专业考试,且认定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⑶各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联考或统考、且规定了某个专业的录取原则或投档原则的省市,按其规定执行。
⑷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女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60米,男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70米(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要求非色盲、色弱。

录取原则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控制线、校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出档考生,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以四川外国语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为准。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总分×60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联考成绩/联考成绩总分×60校考综合成绩=

5、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1)、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编导专业将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专业成绩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与录取原则:1.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定我院所有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专业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低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低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控制线、校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出档考生,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以四川外国语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为准。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总分×60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联考成绩/联考成绩总分×60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

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是什么?答:重庆籍考生,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事宜的函”渝教考函[2017]72号规定,对于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成绩分别达到重庆市2018年低本科控制线的考生,我校美术类、设计类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

2021年成都锦城学院招生章程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7、录取原则在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形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报考视觉传达

2017年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1.文化成绩认定学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批次及专业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学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批次及专业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学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批次及专业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2.

9.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⑴文化成绩认定:学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批次及专业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⑵专业成绩认定:考生所在地教育考试院有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的,认定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考生所在地没有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的,原则上我校组织专业考试,且认定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⑶各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