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
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严格阳光高考,依法依规招生。
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严禁买卖生源、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进行虚假宣传。
学院设立监督申诉电话,招生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
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严禁买卖生源、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进行虚假宣传。
学院设立监督申诉电话,招生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
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严禁买卖生源、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进行虚假宣传。
学院设立监督申诉电话,招生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
组织保证(一)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1.招生录取小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2.文化考试小组: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1.招生录取小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2.文化考试小组:负责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承担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运送、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以及阅卷、评分、汇总考试成绩等。3.面试及
加分政策(一)等级证书:中级或同等级别加5分,高级或同等级别加10分;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乐器、舞蹈”九级加5分,十级及以上加1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0分;(二)获奖(荣誉)证书:区/县级加5分,地市级10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三)上述两种类型可累计加分,但加分总值不得超过20分。(四)考生有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
招生范围、对象及条件(一)2018年我院单独招生只招收四川省考生。(二)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一)填报学校志愿阶段。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填
单独招生原则(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单独招生原则(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招生原则(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单独招生原则(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四)严格阳光高考,依法依规招生。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不得委托中介机构
单独招生原则(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四)严格阳光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