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制保障。学校教务处应根据按专业类招生、分流培养的需要,适时修订有关学籍管理办法、课程修读管理、专业调整等管理办法,进一步满足学生自主发展的需要;学生工作部应根据按专业类招生后、专业分流后学生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辅导员的设置与工作机制,确保分流的有序实施,确保第二课堂素质教育的有效衔接;后勤集团应做好分流后学生寝室的调整等保障服务工作;在2018年9月前,各相关单位、试点学院应进一步调研已实施“按类招生、分流培养”高校经验,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做好相关培养准备工作。
2.项目支持。学校将在教改项目、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与立项上,向实施和开展以“按类招生、分流培养”为导向的研究和实践类项目予以倾斜,资助专业教师积极开展分流培养方面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改革。
3.重心下移。各学院应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学院按专业类招生、分流培养的实施细则,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分流培养工作。对各学院在按专业类招生、分流培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议。
4.宣传咨询。鉴于2018年是学校试点“按类招生、分流培养”的第一年,考生及社会广泛关注,招生就业处应提前做好宣传咨询方案及预案,面向考生及社会做好宣传咨询工作;新生入校后,各试点学院应对学生进行再次宣传及政策解读,妥善安排各项教学工作,帮助学生理解并适应“1.5+2.5”的培养模式,实施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积极推进学校“按类招生、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紧紧围绕学校“24356”办学思想体系和“五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要求,切实培养“三心四能五结合”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重要举措。学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扎实做好按专业类招生、分流培养的各项工作。
四川师范大学
2018年5月17日
(四)分流程序1.学校制定指导意见。学校根据本《方案》精神及规定,根据专业分流实际,学校制定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明确专业分流的总体原则、基本流程,确定专业分流的基本依据、分流计划和基本方案。2.学院制定分流方案。在学校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各实施学院根据学校指导意见的规定和制定的分流计划,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专业分流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领导小组名单、综合考核方案、进度安排等,各单位实施
(五)培养要求1.培养方案。试点实施按专业类招生、分流培养的专业应做好专业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的顶层设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打通试点专业的前三学期课程及教学安排,积极引导学生在分流前主要开展“大学先修课程”模块、“素质教育与基础课程”、“学科平台课”的学习;分流后主要分专业开展“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发展课程”以及“文化素质拓展与综合实践课程”等课程
组织机构为确保我校按专业类招生、分流培养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校、院两级领导小组和工作组:1.学校成立“四川师范大学按类招生、分流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副书记、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后勤集团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校按专业类招生、分流培养工作。2.各相关学院设立“学院按类招生、分流
(二)专业分流计划学校根据各试点专业类所属本科专业的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及学院实际,确定各专业的分流计划。各学院在执行学校审批的分流计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计划数的20%。
培养模式学校试点按专业类招生的2018级学生采取“1.5+2.5”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宽口径培养,即学生在入学后一年半(即前3个学期)实行按专业类统一培养,在完成专业类“学科平台课程”等规定课程的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等进行专业分流,于第四学期正式进入所分流专业学习。
2.学业成绩(70%)学院可根据课程在分流专业中的重要程度确定课程系数来计算学业成绩,系数控制在1-3之间。
实施范围我校2018级试点按专业类招生、分流培养是指在同一学院内设置的相同专业类下的本科专业学生中进行分流。根据学校有关招生计划及我校学院举办专业的实际,2018年开展试点工作的学院与专业包括:1.生物科学类:生命科学学院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2.数学类:数学与软件科学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3.电子信息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的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不含高端技术技能
组织实施(一)实施原则1.按专业类招生原则。学校根据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对所需人才的需要,结合办学定位与举办专业的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的实际,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每年合理确定进入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与招生计划。2.分流培养原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高考入学成绩,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以及发展意愿进行同一专业类的专业分流设计,努力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
(一)实施原则1.按专业类招生原则。学校根据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对所需人才的需要,结合办学定位与举办专业的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的实际,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每年合理确定进入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与招生计划。2.分流培养原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高考入学成绩,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以及发展意愿进行同一专业类的专业分流设计,努力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同时应
实施保障1.机制保障。学校教务处应根据按专业类招生、分流培养的需要,适时修订有关学籍管理办法、课程修读管理、专业调整等管理办法,进一步满足学生自主发展的需要;学生工作部应根据按专业类招生后、专业分流后学生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辅导员的设置与工作机制,确保分流的有序实施,确保第二课堂素质教育的有效衔接;后勤集团应做好分流后学生寝室的调整等保障服务工作;在2018年9月前,各相关单位、试点学院应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