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课程免考申请表》2份(附表3);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籍档案复印件2份。凡提交的毕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实(网址:http://www.***.cn/)的,不予受理其免考材料。肄业生、结业生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及原高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学籍档案。考生的学籍档案以出自于该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学校教务部门)的材料为准。材料必须注明:“其材料确系XXX人事档案或学校学籍档案的原始复印件”(若学籍材料复印件有数张,则每张均应有考生的姓名或由复印单位盖章),加盖公章(红印),经办人签名。
(四)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申请课程免试时应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教育部颁发的非学历证书免试高等教育相关课程一览表见附表4。
更改专业编码
考生将现有拟报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更改为应毕业专业的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
更改专业编码
考生将现有拟报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更改为应毕业专业的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
一、规定
(一)考生只能在本人的同一准考证号下将拟报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更改为应毕业专业编码。
(二)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更改申请只能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提出。考生只能在拟申请毕业的专业中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成绩一经上报后,其专业编码不得更改。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四川省高等教育更改报考专业编码申请表》2份(附表5);
(二)四川省高等教育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省际电子转考
省际电子转考是指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
省际电子转考
省际电子转考是指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
一、考籍转出
(一)考籍转出要求
我省高等教育在籍考生符合下列要求的,可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我省高等教育在籍考生符合下列要求的,可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1.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
2.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4.考籍转出成功的考生须在转入省(区、市)受理考籍转入申请时间内,按照转入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二)以下情况不得转出:
1.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区、市)考籍信息与我省不一致;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在2016年里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5.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6.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7.毕业论文成绩;
8.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
9.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三)申请考籍转出需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考籍转出登记表》3份(附表6);
2.四川省高等教育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2016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笔迹采集卡》1份(附表7);
5.《四川省高等教育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1份(附表8)。
二、考籍转入
(一)推免生考生总成绩构成
复试分笔试(或特殊技能、专长测试)、综合面试、加分三种方式。推免生考生总成绩=A+B+C,其中,A笔试(或特殊技能、专长测试)、B综合面试、C加分。
A笔试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200分);B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加3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高项加分不超过10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培养单位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二)复试流程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须在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复试考生打分。推免生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计算。若出现异常给分(其异常标准由培养单位在复试前约定),则视为无效分。各培养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推免生复试成绩情况汇总表》、考生试卷、考生加分材料复印件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复试监督
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培养单位招生小组组长要对本培养单位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培养单位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培养单位应公布申诉投诉电话,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受理投诉和申诉,并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告知考生。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培养单位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责成培养单位进行再次复试。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68
咨询电话:028-8476069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投诉电话:028-84760624(纪委办公室)或028-8476069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考籍转入要求需将考籍转入我省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条件下,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然后在我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需将考籍转入我省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条件下,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然后在我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需将考籍转入我省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条件下,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然后在我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1.考生
注意事项(一)考生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受理单位,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须出示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省际转考需要采集笔迹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前往办理。逾期,本次将不予办理;(二)我省高等教育考生考籍,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或准考证注册地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高校办查询;(三)为做好
规定(一)考生只能在本人的同一准考证号下将拟报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更改为应毕业专业编码。(二)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更改申请只能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提出。考生只能在拟申请毕业的专业中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成绩一经上报后,其专业编码不得更改。
(五)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表。附件:更改考籍、课程免试、更改专业编码、省际电子转考附表:
受理地点考生本人准考证注册地招考办或高校办。
受理内容更改考籍、课程免试、更改专业编码、省际电子转考。
(三)申请考籍转出需提交的材料:1.《四川省高等教育考籍转出登记表》3份(附表6);2.四川省高等教育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在2016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笔迹采集卡》1份(附表7);5.《四川省高等教育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1份(附表8)。
(五)毕业审核未通过(照片问题)的考生申请更换照片需提交:1.《四川省高等教育更换照片申请表》2份(附表2)。2.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照片问题)。3.考生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准考证号.jpg)1份。
(三)办理考籍转入需提交的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2.四川省高等教育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3.转出地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四川省高等教育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1份(附表9);5.2016年前成功转入我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有外省转入的介绍信及复印件1份。
申请办理课程免试的在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课程免考申请表》2份(附表3);(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籍档案复印件2份。凡提交的毕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实(网址:http://www..cn/)的,不予受理其免考材料。肄业生、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