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个人消费行为,自觉接受监督。
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要规范个人消费行为,合理消费,勤俭节约,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在奖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各学院、各班级要严格执行奖助学金评审要求,严禁顶名领奖;严禁降低发放标准,严禁班级进行二次分配;严禁学生个人请客吃饭、聚众饮酒等铺张浪费、奢侈消费行为;严禁各班级强行收缴奖助学金充当班费或变相引导受奖、受助学生捐班费或活动赞助费等现象发生,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如发现相关违规情况,广大学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一经查实,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学生奋发成才。
国家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希望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严格要求自己,奋发向上,感恩励志,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学生更大的学习热情,刻苦学习,不断创新实践,展示我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不辜负党和国家对在校大学生的关心与期望。
3.加强教育引导,及时沟通反馈。
各校区、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受奖受助学生,落实各项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1室)联系,联系电话:86057741,E-mail:sdkdxszz@***。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29日
第二十三条奖助学金及资助特困生政策: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习成绩进步、某些方面有特长或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受奖面达50%。同时,在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作用的基础上,学校还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资助,千方百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构建了以企事业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新生“绿色通道”、爱
免学费工作(一)名额分配原则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名额,根据各学校在籍在校所有农村(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分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对特殊教育学校中职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全部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名额,根据各学校在籍在校所有农村(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分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学校予
(四)其他要求1.请五市三区教体局按照《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财文〔2010〕8号)和《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青财教[2012]43号),对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占在校城市学生数5%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三年级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
3.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主要用于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学生、直招士官等,补偿学费或助学贷款按照每年高8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将在校三年或四年期间所交纳的学费或贷款补偿发放给学生。 特困毕业生求职补贴:主要用于山东省应届毕业生
11.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习成绩进步、某些方面有特长或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受奖面达50%。同时,在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作用的基础上,学校还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资助,千方百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构建了以企事业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新生“绿色通道”、爱心捐
3.加强教育引导,及时沟通反馈。各校区、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受奖受助学生,落实各项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401室)联系,联系电话:,E-mail:sdkdxszz@。学生工作处2018年11月29日
2.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国家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希望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严格要求自己,奋发向上,感恩励志,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学生更大的学习热情,刻苦学习,不断创新实践,展示我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不辜负党和国家对在校大学生的关心与期望。
1.规范个人消费行为,自觉接受监督。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要规范个人消费行为,合理消费,勤俭节约,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在奖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各学院、各班级要严格执行奖助学金评审要求,严禁顶名领奖;严禁降低发放标准,严禁班级进行二次分配;严禁学生个人请客吃饭、聚众饮酒等铺张浪费、奢侈消费行为;严禁各班级强行收缴奖助学金充当班费或变相引导受奖、受助学生捐班费或活动赞助费等现象发生,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优秀
发放标准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2.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一次性发放;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次性发放;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次性发放;5.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一等6000元/年、二等5000元/年、三等4000元/年;6.国家助学金:分学期发放。2018年秋季学期一档助学金1000元/学
工作要求1.规范个人消费行为,自觉接受监督。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要规范个人消费行为,合理消费,勤俭节约,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在奖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各学院、各班级要严格执行奖助学金评审要求,严禁顶名领奖;严禁降低发放标准,严禁班级进行二次分配;严禁学生个人请客吃饭、聚众饮酒等铺张浪费、奢侈消费行为;严禁各班级强行收缴奖助学金充当班费或变相引导受奖、受助学生捐班费或活动赞助费等现象发生,真正体现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