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对每个项目申请回避的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申报要求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2018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分为面上项目、探索类项目。 2、项目类别说明 (1)面上项目:申报领域不限。 (2)探索类项目: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原创性科研工作,本年度继续在基金中设立探索类项目,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前沿的、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个人注册;-【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1、报名方式。参加“创新创业新苗计划”宣讲会,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数字传媒创新创业基地”,通过公众号在线报名(@我们——团队申报),同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邮箱iesppc@;
一.申请对象 我校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三年级以上本科生。 已获得历年研究生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立项资助,以及历年通过“天使基金”评审公示但因故未获资助的,不再受理申请。
3.报送地点: 研究生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A楼619室);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pygl@oa..cn;邮件主题为“××(院系)2018年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联系电话:66133509,联系人:吴文凯。 本科生申请材料报送上海大学科技园大学生部(上海市广中路788号科技楼518室);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kjhyu@.cn。邮件主题为“××(院系)2018年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本科生)”,联系电话56331161,联系人:张丽。上海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4月8日附件:
三.申请方式 1.计划实行项目申请人制和创业项目申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个人申请,也可多名学生组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 2.研究生、本科生均填写《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简称《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一)并向所在学院申请,由学院统一提交。 3.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创业项目进行面试评审筛选,将遴选推荐的创业项目推荐至创业基金会评审。 4.录取学员名单将在创业基金会官网(http://www.)及创业基金会官微(微信号:efgfo
1.学院报送材料清单(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 (1).《项目申请书》(附件一)(一式5份) (2).《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研究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一份) (3).《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本科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一份)
四.材料报送 1.学院报送材料清单(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 (1).《项目申请书》(附件一)(一式5份) (2).《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研究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一份) (3).《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本科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一份) 2.报送时间:2018年5月4日前; 3.报送地点: 研究生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A楼619室);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pygl@oa..cn;邮件主题为“××(院系)2018年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联系电话:661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具有创业项目,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开始创业,均可提出申请。 1.优先支持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创业项目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创业项目在技术上相应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前景的创业项目。 2.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创业项目。 3.亦接受创意类、服务类创业项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