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复试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备 注: 备 注:
5.复试科目: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概论 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劳动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备 注: 本专业在经济学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概论 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劳动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备 注: 本专业在经济学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货币银
5.复试科目:区域经济学 备 注: 备 注:
5.复试科目:综合考试 备 注: 备 注:
4.我校2018年法学硕士研究生按法学一级学科招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必选择研究方向。
3.本专业在法学院培养,仅招收具有本科学历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1.初试专业课每门总计150分。其中,专业课一法理学占60分、民法学占90分;专业课二宪法学占60分,刑法学占90分。
2.上机考试内容:复试专业课及外语听力。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与《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和考试大纲一致。上机考试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组卷,专业课题型为判断、单选、多选。外语听力题型为选择题,内容含对话与短文听力。考试时间合计90分钟,满分150分。
5.复试科目: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备 注:
2.复试科目总计100分。其中,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各占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