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市新生:户籍一律不迁入学院。
(2) 在外省市参加高考的新生:均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凭我院的
《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开具“户口迁移证”;到校报到后,凭“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我院保卫科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3) 根据沪公治通(2007)85 号文件规定,凡在沪借读借考的非本市户籍考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4、新生户籍材料:(1)本市新生:户籍一律不迁入学院。(2)根据沪公治通(2007)85号文件规定,凡在沪借读借考的非本市户籍考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4、新生户籍材料:(1)本市新生:户籍一律不迁入学院。(2)外省市新生:均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凭我院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开具“户口迁移证”;到校报到后,凭“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我院保卫科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4、新生户籍材料:(1)本市新生:户籍一律不迁入学院。(2)非上海户籍参加高考的外省市新生:均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凭我院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开具“户口迁移证”;到校报到后,凭“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我院保卫科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3)根据沪公治通(2007)85号文件规定,凡在沪借读借考的非本市户籍考生户

报到时需携带并交验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三份、《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正面和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三件A4纸同面复印);2.兵役登记材料。凡于2018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上海户籍男生,需递交含有2018年兵役登记信息的兵役证原件(或含有兵役登记内容的社保卡等);外省市户籍男生需提交全国征兵网(htt://www./)

开学报到时需携带并交验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三份、《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正面和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三件A4纸同面复印);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6张(已在学院拍过数码照片的除外)。2.兵役登记材料。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上海户籍男生,需递交含有2018年兵役登记信息的兵役证原件(或含有兵役登记内容的社保卡等);外省市户籍男生需提交

6.新生档案: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的区(县)高招办(往届生)或毕业中学(应届生)领取本人档案材料(不得拆封),报到时交学院档案室,请在档案袋右上方注明系别、专业。

新生报到1.新生需登陆学院首页(htt://www..c)点击“2018年新生迎新入口”(8月20号左右开通),登陆迎新系统(账号:身份证号,初始密码:111111),并在系统内完善个人信息;2.开学报到日期:2018年9月11日(周二)8:00—14:30;3.开学报到地点: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体育馆。

4.新生户籍材料:(1)本市新生:户籍一律不迁入学院。(2)根据沪公治通(2007)85号文件规定,凡在沪借读借考的非本市户籍考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2)在外省市参加高考的新生:均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凭我院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开具“户口迁移证”;到校报到后,凭“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我院保卫科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5.新生户籍材料:(1)本市新生:户籍一律不迁入学院。(2)在外省市参加高考的新生:均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凭我院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开具“户口迁移证”;到校报到后,凭“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我院保卫科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3)根据沪公治通(2007)85号文件规定,凡在沪借读借考的非本市户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