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及硕士阶段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皆应提交,其中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所获高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两份。 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及在读证明将在材料审核完成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开具。
5.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2、博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答辩已通过情况的证明,待入站后补交)、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护照等原件面试时需再验原件。
11.外籍博士还应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中文译件。提交材料明细如下:序号名称原件复印件1博士后申请表1(装订)1(勿装订)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1(单面打印、勿装订)3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后进站审批表14专家推荐信(两位)2(装订)1(勿装订)5身份证36博士毕业证书37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38思想道德考核表119体检报告110学术水平证明材料111博士学位论文112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摘要213博士学位期间成绩单等214博士后研究计划书2(1份勿装订)15配偶子女相关身份证明材料2所有申报表见附件,请用A4纸打印。未做说明的表格提交原件一
(五)《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5份,原件需提供用以审核);注: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也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进站时可暂不提供,进站6个月内需将认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认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须由校级学术委员会签发。对提交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要在其进站半年后复查其博士学位证书,对没有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应予退站。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须由校级学术委员会签发。对提交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要在其进站半年后复查其博士学位证书,对没有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应予退站。
2、博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答辩已通过情况的证明,待入站后补交),学位及学历证书面试时需再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