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排序办法:按汇总成绩排序,如遇同分则以专业主课成绩排序。上海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3月23日
四、汇总成绩比例:艺术学理论(音乐教育学除外)、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外语10%,专业30%,基础一15%,基础二15%,面试30%(复试进行)。音乐教育学、戏剧与影视学:外语10%,专业40%,基础一15%,基础二15%,面试20%(复试进行)。作曲、作曲理论、音乐表演艺术研究:外语10%,专业50%,基础一20%,基础二10%,面试10%(复试进行)。
五、复试比例:预分名额:复试名额=1:1.6
三、复试筛选办法:1、在学术学位音乐学相关各方向(含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音乐美学与批评、音乐审美心理学、艺术人类学与社会学,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之中国音乐研究、西方音乐研究方向),按初试总分名次排序来决定复试名单;2、在专业学位作曲和各表演学科等方向中继续执行专业优先政策以确保专业优秀的考生进入复试(今年仅民族管弦乐表演-弹拨方向);具体操作的办法是:按可进入的复试人数(详见附件1表格),七成以专业成绩排序,三成以总分名次排序来决定复试名单;3、各学科方向的划分:按招生简章预分名额的分布进行划分;4、专业成绩的顺序是以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同分则以基础
一、招生规模:简章预分招生名额26名,终录取名额根据国家终下达的招生名额决定,名额的具体分配还将根据学院学科规划及科研建设的要求在学科间进行适当调整。港澳台学生、外籍留学生不占我院招生规模。
五、考试评分办法1、笔试评卷人的遴选和职责(1)笔试评卷人资格·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评卷教师应为我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担任,同时可聘请本行业外单位具备同等资质的专家。(2)笔试评委组成主观题需由不少于2人(含2人)评卷教师进行独立评阅。(3)笔试评卷要求·评卷人以实名制进行评卷,本人阅卷本人签名,实行责任到人。·评卷前相关评卷人需对考题进行讨论,形成答案要点,并依据要点进行评卷。·避免漏判、错判,实行评卷人负责制,如有以上情况发生,对评卷人进行追责。(4)笔试评卷纪律·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在评卷前宣
五、考试评分办法1、笔试评卷人的遴选和职责(1)笔试评卷人资格·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评卷教师应为我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担任,同时可聘请本行业外单位具备同等资质的专家。(2)笔试评委组成·主观题需由不少于2人(含2人)评卷教师进行独立评阅。(3)笔试评卷要求·评卷人以实名制进行评卷,本人阅卷本人签名,实行责任到人。·评卷前相关评卷人需对考题进行讨论,形成答案要点,并依据要点进行评卷。·避免漏判、错判,实行评卷人负责制,如有以上情况发生,对评卷人进行追责。(4)笔试评卷纪律·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在评卷前
六、排序办法:按汇总成绩排序,如遇同分则以专业主课成绩排序。上海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22日
三、评分办法:专业课:导师评分占60%,第二阅卷人评分占40%;若三位阅卷人评分则取三人评分的平均值。基础课:取所有阅卷人评分的平均值。
三、评分办法:专业课(笔试):导师评分占60%,第二阅卷人评分占40%;若三位阅卷人评分则取三人评分的平均值。专业课(表演):考官由5人以下(不含5人)组成,直接取平均分;考官由5-8人组成,去掉高分和低分各一个,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基础课:取所有阅卷人评分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