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1.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李小平组员:郭宝龙、刘彦明、许录平、王松林职责: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受质疑申请者。秘书:吴微2.审核专家小组组成:由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授;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3.监督小组组成:梁玮、方海燕职责: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研究方向负责人为成员的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一)招生领导小组组成:王泉(组长)马建峰、沈玉龙、崔江涛、高琳;职责: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受质疑申请者。秘书:向麟海(二)审核专家小组组成: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授;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三)监督小组组成:马建峰、王卫东、付凯元、高红;职责: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一、组织机构(一)学院成立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田捷成员:王忠良梁继民秦伟职责: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讨论制定学院的考核制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二)学院成立考核专家小组,由相关学科不少于5位教授组成。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三)学院成立考核监督小组,组长:杨军诚。职责:全程监督考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学校和博士培养单位分级管理,以博士培养单位(简称单位)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2.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监督、审核各单位选拔流程及结果。3.各单位成立以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
一、组织机构(一)招生领导小组组成:廖桂生(组长)焦永昌邢孟道徐克苏涛;职责: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受质疑申请者。秘书:李燕刘昕雨(二)审核专家小组组成: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授;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三)监督小组组成:赵国庆(组长)孙万蓉张海战孔东;职责: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一、组织机构(一)招生领导小组组成:史小卫(组长)马晓华李智敏梁燕萍雷天民职责: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受质疑申请者。(二)学院成立考核专家小组,组成如下:组成: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授;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三)监督小组组成:黄伟(组长)卢琳李淑萍职责: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一、组织机构1、学院成立5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研究生的招生和录取工作,小组成员为院长、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学科导师组负责人,组长由院长担任。2、学院按一级学科分别成立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小组(不少于5位博导),对考生的学业背景、学术研究成果、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能等进行全面考核,组长由一级学科导师组长担任。3、学院按一级学科分别成立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小组(不少于5位博导),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长由一级学科导师组长担任。
一、组织机构1.学院领导小组组成:刘延平(组长)、王安民、杜荣、赵捧未;职责: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受质疑申请者。2.审核专家小组组成:一般由不少于5位学术专家组成;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3.监督小组组成:白旭东(组长)、樊稳;职责: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一、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处、各招生学院、纪委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具体工作。(二)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博士生导师、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等组成。各学院需根据“申请-考核制”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申请-考核制”工作方案。(三)各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专家组,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进行考核。(四)学校纪检部门对“申请-考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