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政府定价事项的通知(辽价发[2015]60号)文件中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收费放开定价,实行市场调节。
普通类文科专业学费:18000元/人·年;
普通类理科专业学费:17000元/人·年-18000元/人·年;
国际项目专业学费:25000元/人·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人·年-20000元/人·年;
专科专业学费:9000元/人·年-9600元/人·年;
住宿费:1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
注: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民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表现按学年评定。
等级奖励金额(元/人·年)受奖比例本科生专科生特等奖学金由院长办公会议视情况决定“诗粮”奖学金40002000专业年级学生数的2%学院级奖学金等级、比例各学院自定(单个奖项不超3000)专业年级学生数的20-40%
特殊说明:
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兵器类(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是我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之一,为响应国家加快新农村建设、重点发展新农业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结合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经研究决定,增大以上专业学生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受奖面达40%以上。
(2)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7年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7年标准)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2017年标准)
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年(2017年标准)
二等国家助学金:2500元/人·年(2017年标准)
(4)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家庭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
(6)新生入学奖学金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按2000-4500元/人.学年收取。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我校设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共设置三个奖励等级: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1200(元/年/生)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生奖助学金: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了多类奖助学金。其中有国家资助体系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辽宁省政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住宿费收取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2、学费、住宿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根据教育部、财政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费收费标准: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院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院专业
2017年沈阳工学院沈阳工学招生章程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2019年沈阳工学院沈阳工学招生章程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2020年沈阳工学院招生章程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学费:表演专业:20000元/人·年;动画专业:16000元/人·年;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专业:170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民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2018年沈阳工学院沈阳工学招生章程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政府定价事项的通知(辽价发[2015]60号)文件中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收费放开定价,实行市场调节。普通类文科专业学费:18000元/人·年;普通类理科专业学费:17000元/人·年-18000元/人·年;国际项目专业学费:25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人·年-20000元/人·年;专科专业学费: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