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在按大类学习阶段,按照其包含各专业中收费标准低的专业收取学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助学和助困的具体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一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二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时可申请学费减免;
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阳光卡、慈善卡、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助困基金等资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区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②专业志愿靠前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文史类专业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法学专业为语文、外语、数学,工商管理类为数学、外语、语文。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英语专业在招生录取时参考英语科目成绩。
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对于预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预科期间考试课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分配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区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塔城地区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返回塔城地区就业。
③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a)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b)专业志愿靠前者;c)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d)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
④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区,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说明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录取办法
2018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将继续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凡取得该省区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为:
对于我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省区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我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我校将在省区招办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以其高考成绩与省级艺术统考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专业志愿靠前者;
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推荐介绍信、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
日程安排:2018年2月24日前考生网上报名;2018年3月9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2018年3月10日,运动技术水平测试;2018年7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以及所在地省级招考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线执行),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线执行),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按照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及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7、联系电话:024-24693969
网址:http://www.***.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区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收费情况说明1.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000—1200元/生.年。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我校已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政府)奖(8000元/年)、
收费情况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专业4000元/学年·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4000元/学年·人;休闲体育4800元/学年·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4200元/学年·人;新闻学专业4200元/学年·人;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人;应用心理学专业4200元/学年·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概况:沈阳化工大学位于国家级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理、管、经、文、法、医等7大学科门类相结合的高等学府。学校为辽宁省“双一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2年,先后隶属中国科学院、化学工业部,1998年,国家高校管理体制调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
收费情况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我校普通本科口腔医学和康复治疗学学费为4700元/年,医学影像学学费为4600元/年,食品质量与安全学费为4200元/年,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高职专科康复治疗技术和医学营养学费为45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如果学费有变化,具体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新批件为准。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4-7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6.9;
收费情况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学费按照沈阳市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学校住宿条件和辽宁省物价局审批标准:1000元-1200元/年/生收取住宿费。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依据《沈阳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
2022年沈阳建筑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收费情况说明
2021年沈阳建筑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收费情况说明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约合143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9.6;专任教师75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
收费情况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在按大类学习阶段,按照其包含各专业中收费标准低的专业收取学费。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