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和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成绩排名在院校生源的前10%,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二、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十八条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大于100%时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考生。(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第十二条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普通类在津录取政策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和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成绩排名在院校前10%,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在津录取政策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和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成绩排名在院校前10%,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在津录取政策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和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成绩排名在院校前10%,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在津录取政策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和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成绩排名在院校生源的前10%,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在津录取政策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和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成绩排名在院校生源的前10%,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