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及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在一志愿录取未完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

录取原则体育专项和文化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考生在文化考试和体育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若第一志愿录取满额将不再录取第二志愿。具备一级

录取原则1、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2、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我院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的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对具备国家一级(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运动员实行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录取原则我校依据国家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在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低录取控

录取原则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2020年天津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及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及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在一志愿录取未完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

七录取原则一我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考生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低控制线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三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学校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四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各项目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学校优先录取一志

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及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在一志愿录取未完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