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天水师范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名称为天水师范学院,英文校名“TianshuiNormalUniversity”。
第六条学校代码:10739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办学地址: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甘肃省天水市,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第十条学历与学位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3-6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天水师范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确定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代理和中介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第十四条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

第三十二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体检及相关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学校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邮政编码:741001联系部门: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938)(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cnE-mail:zsktssy@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通过“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奖励激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和学校奖学金,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超过60%;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20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40%以上。学校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

第九条办学地址: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甘肃省天水市,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代理和中介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2022年天水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2021年天水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天水师范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天水师范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