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咨询联系方式 温州大学主站 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通讯地址: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联系电话:0577-
(一)初审 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试考生名单,面试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面试考生名单于2014年3月15日在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监督机制 1.温州大学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温州大学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7-.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
(二)现场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综合测试前一天(2014年3月29日),到温州大学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和缴纳报名费110元/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3月30日 地点:温州大学(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2.综合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 学前教育专业:(1)仪态仪表;(2)语言表达;(3)艺术基础。 建筑学专业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1)素描;(2)思维能力;(3)想象创造能力。 机械工程专业:(1)逻辑推理能力(
第十一条选拔程序包括书面评审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部分。(一)书面评审: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以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书面评审成绩只作为筛选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内。)书面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8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
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 招生计划:学前教育专业30名(文、理科兼招,文、理科计划根据入围文、理科考生确定);建筑学专业20名(理科);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25名(理科);机械工程专业20名(理科)。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
选拔程序1.资格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报考类别计划数不多于1:5比例确定师范类、非师范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确定以考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在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前提下,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排序,排序方法如下:(1)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2)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的
一选拔对象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选拔对象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