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人档案拟录取考生(包括2018年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我校领取调档函后,将调档函交至档案所在单位,并提取档案。拟录取考生请务必于4月25日前将档案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2018年拟录取的推免生)档案寄达时间不得晚于7月10日。请拟录取考生(包括2018年拟录取的推免生)务必于4月20日前领取调档函。领取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16:00以后整理当天数据,并发送快递。调档函领取方式如下:方式一:自领。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前往我校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领取
三、党组织关系及户口迁移请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户口迁移等手续。省外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要求:抬头为“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转往单位为“西安工业大学”。省内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要求:抬头为“西安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西安工业大学”。往届生根据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性质不同,也可按省外考生的介绍信要求办理转接手续。我校应届考生跨学院录取的,由所在本科学院统一办理校内党组织关系转接,本学院录取的无需转党组织关系。考生团组织关系迁转要求:团员转籍必须携带团员证,并在转出栏加盖所在学校团委公章,团员档案可携带
一、学费缴纳学校将为考生统一办理中国银行卡,考生通过银行卡自行缴纳学费。具体要求以及银行卡将和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
二、通知书发放事项我校录取通知书预计于5月下旬发放(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发放时间),通信地址在西安市内或要求“自取”的届时到研招办领取;通信地址为外地的通知书将以EMS方式寄出。拟录取考生可在4月28日至5月15日期间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考研成绩查询系统”(http://gs..cn:8021/jsp/kycjcx.jsp)修改通知书邮寄地址或领取方式,也可变更联系方式。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陕西省外的:应届学生党员必须持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工作的党员必须持由县级及其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均写“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接收单位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内的:按照上级规定,陕西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原则上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组织关系转接”功能实现转接,目标党组织选择“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XXX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目标党组织只能在弹出的下拉党组织中“选择”,不得手动录入目标党组织。陕西省外的考生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交各学院,所有正式党员
五、我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银行卡等涉及钱财信息,特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谨防受骗!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4月28日
(三)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届生除外)被录取后,需在5月23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被录取后,需在5月23日前完成定向培养合同签订,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一)户口迁移“落户西安、梦想起航,来吧,一起成为西安人”!凡是办理转户口的新生省外的持户口迁移证落户,并请认真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如有差错或私自涂改不予办理。凡是迁移证打印不清晰的,不予接收;省内迁移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西安市)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迁移地址为“西安市雁塔路13号”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新生入学期间统一办理。
三、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接在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办理。出于部分考生需要,现将有关要求提前告知如下:(一)户口迁移“落户西安、梦想起航,来吧,一起成为西安人”!凡是办理转户口的新生省外的持户口迁移证落户,并请认真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如有差错或私自涂改不予办理。凡是迁移证打印不清晰的,不予接收;省内迁移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西安市)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迁移地址为“西安市雁塔路13号”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新生入学期间统一办理。(二)党组织
四、人事档案迁移人事档案在考生收到《人事调档函》后开始办理,《人事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人事档案邮寄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编:710055研招办电话:029-8220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