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必须音乐类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
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必须音乐类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方式(满分100分) 初试:自我介绍、指定稿件朗读、才艺展示; 复试:自备稿件朗诵、即兴评述。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方式(满分100分)初试:指定稿件朗读、才艺展示;复试:自备稿件朗诵或模拟主持(二选一)、即兴评述。
1.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外语听力)30分+面试成绩70分+业务课一成绩(专业创作)150分+业务课二成绩(专业理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60分为合格线】)
③考评方法:满分120分。其中,形体指标20分,仪态仪表20分,口头表达30分,职业适应性基本素质50分。、“三校生”、高中同等学力人员
9.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综合分=(考生文化课成绩÷所在省份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2018年6月26日西安音乐学院陕西省代码-8027科类志愿代号专业名称专业备注艺术(文)01艺术史论艺术(文)02音乐表演艺术(文)03音乐表演(陕北民歌演唱)艺术(文)04音乐学艺术(文)05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文)0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
③考评方法:满分150分。其中,形体指标10分,仪态仪表10分,口头表达30分,职业适应性基本技能100分。C、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4)书法学专业课满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另外要求文化课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另外要求文化课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
(1)设计类、造型类专业课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占100分、速写占100分、色彩占100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
(5)校考音乐学专业满分100分,其中:专业主项90分、视唱练耳10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必须音乐类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必须音乐类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