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内容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其他省(区)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基本功(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搬腿、踢腿)、地面部分(横叉、竖叉、正步位抱蹲、下腰、弹跳、四位转、二位转)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初试科目:身体条件、基本能力。复试科目:自备作品表演、动作模仿、即兴表演。

1、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⑶即兴舞表演。服装要求:女体操服,男紧身衣裤,不得穿着演出服。B2组体育舞蹈(拉丁舞、摩登舞)

⑶即兴舞表演。服装要求:女体操服,男紧身衣裤,不得穿着演出服。B2组体育舞蹈(拉丁舞、摩登舞)

⑶即兴舞表演。服装要求:女体操服,男紧身衣裤,不得穿着演出服。B2组体育舞蹈(拉丁舞、摩登舞)

(2)除在艺术类提前批次中录取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部分考生外,其它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第二批本科中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录取。面向外省招生录取原则具体为: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均文理兼收。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方向)五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118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33人、博士学位1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2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44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音乐学科学术带头人3人,省级骨干教师4人。现有8个系(音乐学系、作曲指挥系、管弦系、钢琴系、声乐系、舞蹈系、播音与主持艺术系、戏剧表演系)、4个部(本科教学部、研究生教学

三人舞《岁月》荣获第六届全国舞蹈比赛优秀表演奖群舞《又见沂蒙》荣获第七届“桃李杯”舞蹈比赛三等奖群舞《矿道深处》荣获山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双人舞《乳汁救伤员》荣获第九届全国舞蹈比赛创作优秀奖群舞《风吹俺的扇》荣获第八届“桃李杯”舞蹈比赛优秀剧目奖和优秀表演奖群舞《闯家园》荣获第十届“桃李杯”舞蹈比赛优秀奖2009年,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开幕式文艺演出2010年,参加中国水上运

(四)音乐与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学)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内容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2.其他省(区)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基本功(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搬腿、踢腿)、地面部分(横叉、竖叉、

(三)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表演、音乐学)甘肃、河北、河南省考生使用该生音乐学类(音乐类)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内容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