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1.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2021年起,参加对口单招的考生须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2.考生需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和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第二十五条违规处理凡在招生录取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各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答案来源于2021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出现虚报、隐瞒、伪造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被推荐学生所在中学不在拥有推荐资质。
违规处理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