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书法学专业除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3、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科类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5、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复测和复核。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2021年宜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五)录取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书法学专业除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

四录取原则1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3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进档后按以下原则录取具体投档原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精神执行1编导专业按折

报考须知(一)2018年我校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各省省统考(联考)成绩。(二)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编导专业考生要求考生无表达障碍,无色盲、夜盲。3、舞蹈

(四)考试1、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2、我校将在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公共微信平台(微信号:[ycuzhaosheng])上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或通过电话查询,联系电话:0795-、。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参照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编导专业考生要求考生无表达障碍,无色盲、夜盲。3、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专业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4、美术类以及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5、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

学校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795-0795-(兼传真)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邮编:336000网址:http://zsw..cn/zswhttp://www..cn招生微信平台:宜春学院招生【ycuzhaosheng】电子邮箱:ycxyzsbgs@本简章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

(六)信访申诉渠道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宜春学院纪检监察处:0795-。

各艺术类专业介绍1、播音与主持艺术(认可省统考成绩)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播音学及艺术、公共关系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媒体和其他单位从事播音与节目主持、节目采编及公共关系工作的、具有复合性特点的高级应用型人才。2、编导(认可省统考成绩)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文学、新闻传播学及艺术等多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并在掌握技术的基础上,形成广播电

(五)录取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书法学专业除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