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既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的培养,又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力,使学生顺应时代步伐,成为能适应当代社会需求的应用型舞蹈专门人才。
3、音乐学(师范类)(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简介:音乐学专业(师范类)于1977年开始招生,办学历史悠久。多年来经过全体教师共同努力,已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扎实的科研基础。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全院现有教职工48人,其中正、副教授11人,博士4人。该专业现有声乐、钢琴、器乐、理论作曲四个教研室,拥有多功能音乐厅1个、琴房150间、电钢教室2间;声乐实训室、管乐实训室、古筝实训室、MIDI音
5、美术学(师范类)(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简介:美术学专业是我院传统重点专业,开设于1977年至今已有40余年办学历史。2000年该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全国48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试点院校之一,现有版画、中国画、油画三个专业方向,其中版画为江西省精品课程,江西省网络资源共享课程,该专业以美术学、教育学为主干学科,开设有素描、色彩、创作及中外美术史等共计40余门课程,其中版画被列为特色专业课程。
6、视觉传达设计(认可省统考成绩)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以及品牌策划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高级应用型艺术人才。
7、环境设计(认可省统考成绩)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扎实掌握环境艺术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实际应用能力,能从事建筑、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等领域工作以及满足本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技能专业人才。学习期间通过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及艺术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本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8、动画(认可省统考成绩)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动画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高级应用型艺术人才。
1、播音与主持艺术(认可省统考成绩)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播音学及艺术、公共关系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媒体和其他单位从事播音与节目主持、节目采编及公共关系工作的、具有复合性特点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4、舞蹈学(师范类)(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简介:舞蹈学专业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严格教学管理,狠抓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设施,培养目标明确,基础较厚实。注重实践教学,以演促教、以赛带讲成为专业特色。该专业的教学条件和设施完备,拥有215平方米的舞蹈房共4间,同时是“北京舞蹈学院教学实践基地”,为教学、创作、实践、科研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近四年来在艺术创作、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取得
3、音乐学(师范类)(认可省统考成绩)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
5、美术学(师范类)(认可省统考成绩)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学校美术教育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具有美术创作、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美术教师和美术创作人才。
4、舞蹈学(师范类)(认可省统考成绩)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既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的培养,又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力,使学生顺应时代步伐,成为能适应当代社会需求的应用型舞蹈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