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在招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的招生政策,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競爭、公正選才”和“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規則是:
(一)招生高校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並依據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計畫以及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二)除“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低錄取標準可為“3、3、2、2”或“3、2、3、2”。
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2、2、1、1”。
(三)所有錄取考生在我校可任選專業學習,專業安排充分注重考生志願。
(四)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充分考慮自己的專業專長。
(五)所有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後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六)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一)報名資格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並參加2018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二)學費及住宿標準:招生類別層次學費標準元/生.學年住宿費(呈貢校區六人間公寓)元/生.學年住宿費(呈貢校區四人間公寓)元/生.學年文史、理工(含外語、體育專業)本科3400-4500元800元1200元藝術類(應用類)本科7000(師範類)10000元(非師範類)備註:專業學費標準以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當年核定的標準執行。
招生專業、招生計畫、學費及住宿標準(一)我校在香港招收學生的專業介紹請通過我校招生網址查詢(http://zsc..cn/)。(二)學費及住宿標準:招生類別層次學費標準元/生.學年住宿費(呈貢校區六人間公寓)元/生.學年住宿費(呈貢校區四人間公寓)元/生.學年文史、理工(含外語、體育專業)本科3400-4500元800元1200元藝術類(應用類)本科7000(師範類)1000
附則1.本章程只適用于雲南師範大學本年度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2.由雲南師範大學招生與就業中心招生處負責解釋。86-871-(兼傳真,一聯大校區)
3.所有錄取考生在我校可任選專業學習,專業安排充分注重考生志願。
1.錄取到我校的香港學生應按照《雲南師範大學錄取通知書》的要求,按時到校報到。
附則(一)本章程只適用於雲南師範大學本年度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二)由雲南師範大學招生處負責解釋。
錄取原則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招生全程接受紀檢監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錄取原則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在招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的招生政策,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競爭、公正選才”和“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規則是:1.我校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並依據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計劃以及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2.低錄取標準:除“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
錄取原則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在招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的招生政策,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競爭、公正選才”和“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規則是:(一)招生高校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並依據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計畫以及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二)除“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