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省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择优录取。省外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如相关省(区)对投档模式另有要求的,按该省(区)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个阶段。凡报考我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凡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限招“三校生”)、艺术教育(限招“三校生”)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参加云南省“三校生”统一考试。除文化产业管理及部分在云南省认可云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本科专业外(详见招生简章),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如各省(区)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按该省的规定执行。凡属省统考(联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联考),可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
第十六条专业考试结束后,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分省划定专业合格线(按1比4以内的比例进行划定);文化考试结束后,我校自行划定各专业文化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相关省(区)招办备案。
第十七条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为:
(一)普通本科:
1.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2.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达到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按文化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编导、摄影、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低控制线后,按文化与专业总分相加后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4.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二)“三校生”招生考试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限招“三校生”)、艺术教育(限招“三校生”)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三)“专升本”各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艺术教育专业实行“文化成绩达到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理论类:每生每学年8500元;
第十九条应用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二十条师范类:每生每学年8500元。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71-65937127;传真:0871-65937128;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电子邮箱:zb@***.cn;举报电话:0871-65937136,电子邮箱:jubao@***.cn;院校网址:www.***.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报考条件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2.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艺术类本科招生按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3.专业报考条件请具体查看专业备注。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1、招生计划:60名(终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核定下达计划为准),采取单独招生考试。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生活能自理,无色盲、色弱;(3)有残疾证的听障青年;(4)有2018年艺术类报考证。

报考程序及相关安排艺术类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的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艺术类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的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一)普通高考报名1.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取得14位考生号。县(市、区)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第十一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二条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第十三条外语类、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须合格(不举行口试的省份除外)。第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考条件及报名要求(一)报考条件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2.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艺术类本科招生按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3.专业报考条件请具体查看专业备注。(二)报名要求1.报考普通本、专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持有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级招办)颁发的201

2020年云南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适用于湖南、湖北(非美术设计类专业)、安徽、山东、山西(非戏剧影视类及艺术管理专业)、河北、吉林和甘肃省考生】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第十一条招收男女生比例:无。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三条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四条省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择优录取。省外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