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进行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
2.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若同一批次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设有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控制线,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艺术类考生,按统考(未设点校考的省份、专业)/校考(设点校考的省份、专业)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控制线,对符合条件的进档体育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5.我校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是选测科目为B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专业志愿等指标,决定考生所录取专业。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6.我校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7.我校在浙江省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限制。
8.我校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属于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批次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9.加分: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10.我校除英语、泰语、缅甸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报考英语、泰语、缅甸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填报相关专业志愿。
11.学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12.身体健康状况: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

录取规则1.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所在省份低控制线及专业成绩合格(校考或省统考成绩)。2.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3.我校艺术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4.发证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艺术类单独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2018年普高本科招生计划一览表序号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标准(元/年.生)招生计划所属学院1法学文史四年法学院2社会工作文史四年思想政治教育文史四年400060马克思主义学院4汉语言文学文史四年文学院5汉语国际教育文史四年新闻学文史四年英语文理兼招四年外国语学院8泰语文理兼招四年缅甸语文理兼招四年小学教育文理兼招四年教师教育学院11学前教育文理兼招四年教育技术学理工四年数学与应用数

1、问:学校今年普高招生计划多少?在哪些省(市、自治区)有招生计划?答:我校今年普高招生计划为本科计划3000人。招生范围为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答:我校今年普高招生计划为本科计划3000人。招生范围为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

录取规则1.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2.我校艺术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3.艺术类单独考试发证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艺术类单独考试相关规定执行。4.云南省内美术与艺术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三类专业我校统一使用云南省统考成绩,考试要求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为准;云南省外其他省,认可考生所在省(

录取规则1.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2.我校艺术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3.艺术类单独考试发证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艺术类单独考试相关规定执行。4.云南省内美术与艺术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三类专业我校统一使用云南省统考成绩,考试要求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为准;云南省外其他省,认可考生所在省(

10、问:录取各专业时有男女生比例限制吗?答:我校录取各专业考生时,男女生比例不限。答:我校录取各专业考生时,男女生比例不限。答:我校录取各专业考生时,男女生比例不限。

9、问:学校对往届生的录取有何特殊要求?答:我校在录取各专业学生时,对往届生没有特殊要求(如果各省招考院出台新的规定和政策,按规定和政策执行)。答:我校在录取各专业学生时,对往届生没有特殊要求(如果各省招考院出台新的规定和政策,按规定和政策执行)。答:我校在录取各专业学生时,对往届生没有特殊要求(如果各省招考院出台新的规定和政策,按规定和政策执行)。

5、问:学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原则是什么?答: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设有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控制线,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艺术类考生,按统考(未设点校考的省份、

8、问:学校如何录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答:我校录取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时,按教育部和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答:我校录取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时,按教育部和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答:我校录取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时,按教育部和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1.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进行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2.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