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上报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扬州市职业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其他说明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2.本章程由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学校招生联系方式招生网址:http://zsjy..cn/招生官微: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微发布(yzzdzswfb)联系电话:0514-传真:0514-招生QQ群:

1.请点击“录取查询”-“2018录取查询”-“高考招生”-输入“考生号”与“姓名”-“查询”。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的有关精神执行。

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2.本章程由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学校招生联系方式招生网址:http://zsjy..cn/招生官微: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微发布(yzzdzswfb)联系电话:0514-传真:0514-招生QQ群:(常州)(淮安)(连云港)(镇江)(南京)(南通)(苏州)(扬州)(泰州)(无锡)(宿迁)(盐城)(徐州)(外省)地址:江苏省扬州

2020年扬州市职业大学高考注册入学招生章程资格审查

2020年扬州市职业大学统招招生章程资格审查

第二十七条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上报有关部门倒查追责答案来源于2021年扬州市职业大学高考统招招生章程实行

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上报有关部门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