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20分,与专业综合考查同时进行。每名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不低于15分钟,面试记录学院保存3年。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复试总分在180分以上者,将复试总分除以3乘以40%,将初试总分除以5乘以60%,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3)*0.4复试总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体检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体检时间为4月4日、6日上午(地点为校医院),考生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拟定为4月6日―8日。具体安排及流程另行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组织管理1、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复试工作;2、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负全责;3、按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两个学科组成复试小组。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十、投诉受理及监督举报联系方式我校将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我校将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我校将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我校将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十、投诉受理及监督举报联系方式1、投诉受理工作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538485785380204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custyzb@.cn2、监督举报工作受理考生举报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受理考生举报电话:0431-85582557受理考生举报信箱:jiwei@.cn
1、投诉受理工作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5251786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yanzhaoban@.cn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5251786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yanzhaoban@.cn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5251786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yanzhaoban@.cn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5251786受理考生
1、投诉受理工作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538485785380204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custyz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