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28、创业失败人员社保补贴如何申请?答:本人携带身份证、企业注销核准通知书、创业期间纳税凭证,向户籍(居住)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19、如何领取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证?答:青年大学生有创业意向的,可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专题专栏-人才服务平台-“公共创业服务”网上申请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带办证材料就近选择区大创办柜台领证。
38、青年大学生可以享受那些创业场地扶持?答: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答: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
27、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创业失败人员社保补贴?答: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含领取失业金时间)的。
30、如何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答: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承诺书、申请表、花名册、毕业证书、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向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9、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答: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全额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15、创业成功奖励的标准是多少?答:青年大学生在我市实现首次创业,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创业成功奖励。
17、创业成功奖励和带动就业奖励如何申请?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在读(毕业)证明、企业完税凭证、注册实体登记证书、吸纳人员花名册等材料。
18、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和创业成功奖励、带动就业奖励能同时享受吗?答:可以。
16、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的标准是多少?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