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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18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5-31 05:49:19 提问时间:2018-02-0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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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专学校

    2018年浙江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实施细则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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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负责解释。环境与资源学院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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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博士生收费标准

    2楼

    七、博士生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方式:0571-88982448联系邮箱:shenyn@.cn学院研究生科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B111环境与资源学院2018年4月20日附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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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

    3楼

    三、资格审查1.准考证(盖“体检已做”章)、有效居民身份证。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3.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以及保证书(下载附件)。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5.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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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材料准备

    4楼

    四、复试材料准备参加复试考生准备好一份5分钟自我展示PPT,同时携带以下材料:1.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2.硕士毕业论文(历届生提供论文,应届毕业生已答辩者提交论文和论文评议结果,未答辩者提供论文初稿);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复印件;4.个人研究陈述书,主要叙述个人研究经历与成果以及对未来研究的设想;以上材料复试时交各学科复试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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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要求

    5楼

    二、复试要求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2.复试分数线。初审通过且免考的考生直接参加复试;初审通过且需要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科目成绩不低于60分。初审通过且参加考试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计划和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60分。3.复试形式: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由复试工作小组老师对考生的英语水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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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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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复试时间安排1.4月12日,学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2.4月23-27日,考生体检。考生复试前需在浙江大学金港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详见校医院通知(http://grs..cn/redir.php?catalog_id=17234&object_id=121907)。3.4月23-27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地点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科。4.4月28日-5月8日,各学科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5.5月10日前,学院完成复试工作、考生材料审核工作并上报拟录取名单。6.5月20日前,定向、委培考生签订协议书。7.5月20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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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7楼

    1.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陈宝梁、姚信副组长:胡宝兰、包永平成员:朱利中、刘维屏、郑平、徐建明、林咸永、王珂、吕军秘书:沈晔娜申诉联系人:包永平,申诉联系电话:0571-8898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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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8楼

    一、组织机构1.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陈宝梁、姚信副组长:胡宝兰、包永平成员:朱利中、刘维屏、郑平、徐建明、林咸永、王珂、吕军秘书:沈晔娜申诉联系人:包永平,申诉联系电话:0571-.各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五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老师组成,其中须有1名为研究生德育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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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个人研究陈述书,主要叙述个人研究经历与成果以及对未来研究的设想;

    9楼

    4.个人研究陈述书,主要叙述个人研究经历与成果以及对未来研究的设想;以上材料复试时交各学科复试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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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政策

    10楼

    六、录取政策1.各学科按照综合复试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2.体检不合格者、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无科研项目或无经费的导师不安排招收新生,已经退休的导师原则上不再招收新生。5.每位导师原则上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2名(含直接攻博、春秋季硕博连读、统考博士生和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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