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并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日期: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网址:http://yz.***,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详见《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后续公告。
(三)、招生院系、专业名称及代码
1.招生院系: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院代码60)
2.招生专业、专业代码:见表一《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及统考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统考生请按领域报考,不区分项目,复试阶段填报研究方向(报考领域+项目)志愿。
(四)、初试
2021年12月26日至27日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科目如表一《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及统考招生计划、考试科目》(业务科目二的考试大纲参见对应专业学院网或者教育部命题中心发布的统考及联考科目大纲。)。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咨询电话:0571-88281621(任老师);联系邮箱:gcsxyzs@zju.edu.cn;
单独考试QQ群:单独考试-浙大工程师学院,QQ号码:。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5室
邮编:310015
学院网址:http://pi.zju.edu.cn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微信公众号:zjupi2016
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系统
2022年工程师学院非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问答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1年9月18日

二、申请额度研究生向中国工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根据我校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贷款额度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8000元、10000和12000元;研究生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学制范围内低一年或多年的授信贷款。

三、申请材料研究生根据附件1要求准备贷款申请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务必使用黑色水笔填写。请各学院做好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工作,确保材料的准确与完整。

八、其它借款学生离校前,应确认还款计划,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合同手续。毕业研究生未办理还款计划确认的,院系不得发给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提前还贷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对没有按照借款学生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对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贷款银行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学生,贷款银行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会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影响个人信用。如需变更合同,将

一、贷款对象:本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主要为2018年秋季入学全日制研究生,老生中未曾签署过授信贷款合同者,或授信期限已过者(如2017级研究生去年未申请或只申请了1年的助学贷款;如已申请且贷款期限为学制时间的,不能重新申请贷款)。

五、申请过程:1、申请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院主页-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登录窗口-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下载打印出纸质表格一式三份,申请人签名后,与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一起交到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2、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收到申请人的表格及材料审核后,签字盖章(院系公章),将所有相关材料一起交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纳米楼一楼111室)。3、经办银行:贷款申请材料由经办银行初审通过后,公示初审名单、申请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经银行审批同意贷款的研究生名单在校网公示,如无异议,

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的材料:1、从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助学贷款模块申请后(时间3月31日起),导出打印出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本人居民身份证(请复印正反面,下同)一式二份;3、研究生证(可在院系研究生科申请提前复印有照片和基本信息的一页)复印件一式二份;4、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需用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笔书写)一份;5、家乡民政部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需用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笔书写或打印件,切勿用圆珠笔或有涂改。必须盖乡、镇或街道一级行政公章,只有村或社区的公章无效)原件一份;6、父母亲

二、申请助学贷款者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6、由所在学校(学院)推荐;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额度:助学贷款额度高不超过每学年12000元,必须为需缴纳学费学生,时长不超过学制。

七、贷款的利率、期限: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13年,与学制时间合计不超过20年。贷款到期前贷款者都可到银行或通过汇款方式归还贷款及利息。

六、日程安排申请贷款的具体程序及日程安排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