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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案初审

2018年浙江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案初审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8:04:45 提问时间:2018-09-2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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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2020年浙江大学美学博士生招生方案

(一)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招生名额不超过40%。
(二)公开招考:招生名额不低于60%。招收对象为非在职考生。采取“申请—考核”制,按研究方向选拔博士生。
1、网上报名
①报名资格与条件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规定。
②网上报名开始和截止的具体时间请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http://grs.zju.edu.cn/yjszs)上有关通知为准,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我校研招办垂询,yjsy‐zsb2@zju.edu.cn。
③考生报考前须征得导师的同意方可报考。
2、递交材料
①《申请一考核制信息登记表》。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yoyolan@zju.edu.cn,邮件主题为报考学科-报考研究方向-报考人姓名-信息登记表。
②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及研究经历,从高中起不间断。
③攻读博士学位前在高等院校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本科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摘要(应届生)。
⑤两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如有参与相关课题及获得相关奖项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⑥一份3000-5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⑦英语水平相关证明。需满足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国家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5.5分及以上;入学前三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原则上,没有上述英语水平证明的考生不能申请,前三种证明的有效期需在五年之内。
各类国家专项计划考生不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初审通过后统一在复试环节进行考核。
⑧两封具有相关学科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注:
①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②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③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材料提交方式
1、邮寄至: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研究生科,邮编:310028
2、直接递交: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传媒学院研究生科(教学主楼411室)。
联系人:兰斓,电话:0571-87953990,邮箱:yoyolan@zju.edu.cn
注:
①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院后,将不再退回;
③根据情况,招生单位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④请于11月1日至11月30日间递交材料,邮寄以11月3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浙江大学传媒学院‘申请―考核’材料”。
4、材料初审
学科考核小组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专业潜质等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的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初审者才有资格参加复试。
5、复试考核
复试的名单及方案预期于12月15日左右公布;复试时间在12月20-30日之间,具体信息将在学院网上公布。
学科考核小组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方式包括专业笔试、学术基础及能力考查以及外语水平考察。
(1)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博士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2)学术基础与能力考查
①申请者须进行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况、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学术论文代表作、攻博研究计划书等。
②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并各自评分,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占考核总成绩40%。
(3)外语水平考察:旨在测试申请者的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
6、拟录取
各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和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录取名单和录取导师,经学院同意后报浙江大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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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案复试

    1楼

    三、复试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包括导师在内的5名专家组成。每位申请者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综合素质、知识结构、创新意识、阅读理解、英语能力等。复试小组对每一名复试学生给予是否录取的明确建议。学院将结合复试结果和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批。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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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争议处理及组织保障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初审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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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案提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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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提交材料清单1.报考博士研究生信息登记表;2.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3.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1000字以内);4.2封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原件);5.其他证明材料a)高学历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b)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c)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复印件),或1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以第一作者发表(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录用)的SCI学术论文(复印件)附上图书馆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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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案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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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它说明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2.本方案仅适用于普通博士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请与导师联系。3.本院博士生招生名额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博士招生,建议申请者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招生名额并征得导师建议后,再决定是否申请。4.本办法由浙江大学药学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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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71-88208418咨询邮箱:huangpf@.cn联系人:黄老师浙江大学药学院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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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案材料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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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材料提交方式所有报考人员(无论是否申请免试)在规定时间内(每年的11月20日至12月10日)必须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241室研究生科黄老师收,联系电话0571-88208418。备注:1、申请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3、根据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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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案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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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证明材料a)高学历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b)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c)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复印件),或1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以第一作者发表(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录用)的SCI学术论文(复印件)附上图书馆出具的查询证明;d)高学位证书(复印件);e)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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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案初审

    10楼

    二、初审药学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负责初审。研究生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秘书1名。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的领导担任,组员由各研究生培养方向负责人或研究所分管研究生所长担任,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在报考导师建议名单的基础上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及初审通过人员的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考核方式将于2018年1月在药学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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